煤矿锅炉脱硫除尘器技术指标:
1烟气经除尘脱硫设施处理后,锅炉在带负荷工况下运行须满足:烟尘排放浓度<30mg/m3,SO2排放浓度<200mg/m3,氮氧化物<200mg/m3,林格曼黑度≤Ⅰ级。
2锅炉脱硫除尘水全部闭路循环,不外排,脱硫废渣要有储存处置措施,防止产生二次污染;在烟气正常流通的情况下,尽大可能降低烟囱出口监测点含氧量,烟囱出口监测点含氧量不得过锅炉出口烟气含氧量0.5%。
3其他技术指标:锅炉脱硫除尘改造后除尘效率≥99%,脱硫效率≥95%,噪声设备需安装基础减振措施,锅炉及热风炉噪声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2类区标准限值(昼间≤60dB(A),夜间≤50dB(A));本次所配套的机电设备及电机不得使用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(产品)淘汰目录》及改造后10年内计划列入的淘汰产品。
4.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锅炉房、井热风炉原有锅炉脱硫除尘全部设备(引风机、脱硫塔、喷淋泵、加药罐、浆液输送泵及配电设备)及土建工程拆除,新增脱硫除尘设施安装、相关构筑物、设备基础等配套设施施工,脱硫除尘工艺为“省煤器+直流旋风除尘器+布袋脉冲式除尘器+地浴式净化装置+脱残塔”,直流旋风除尘器带火星捕捉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