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FD35覆膜扁布袋除尘器性能要求

LFD35覆膜扁布袋除尘器性能要求:
1)LFD35覆膜扁布袋除尘器机座固定时,除尘设备的振动值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。
2)LFD35覆膜扁布袋除尘器需达到严密可靠,无渗漏,自动控制部件安全可靠,除尘设备应有自动/手动切换装置,除尘设备在自动位时除尘设备启停应能实现与振动筛运行的连锁。自动控制接入输送系统PLC控制系统。
3)除尘设备须进行防腐处理。
4)整机的性能,对所有外购件的质量负责,在保质期内属质量问题的应修理或更换。
5)除尘设备配套电动机的技术要求按GB755-2008《电机基本技术要求》及GB1032-2012《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》的规定。
6)复膜扁布袋除尘器壳体采用Q235钢板制作,板厚不能小于4mm,除尘器的其他钢结构及内部组件应符合《脉冲式除尘器技术条件》HJ/T328-2006。。
7)除尘系统的设计、制造和安装应在设备允许的使用条件中安全、可靠连续地运行,启动、运行和停机应平稳;除尘系统的结构布局合理,除尘器内流动畅通,无堆积粉尘的死角。
8)除尘系统的整套系统具有良好的密闭性,各联接处无泄漏现象。
9)除尘器设有检修门,检修门易开启,实用,外形合理,方便检修人员的维护检修。
10)除尘系统各部件组成方式为焊接,焊接点工艺、方法应符合GB50017-2011《钢结构设计规范》和GB985-2008《气焊、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》的规定。
11)LFD35覆膜扁布袋除尘器用型钢和板材制成的机件,须平直,由于切割而产生的毛刺应予以清理,形成的锐角予以倒钝,安装后的表面无锐角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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